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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柳青第一中学学生安全小常识——防诈骗
时间: 2021-03-09

杨柳青第一中学学生安全小常识宣传册

防诈骗知识

诈骗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、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。诈骗分子利用学生单纯、善良及某些学生爱贪小便宜的心理在学校内行骗,给被骗同学造成了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。

1.校内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 

1)借用银行卡,骗取银行卡。诈骗分子往往谎称自己银行卡丢失或遗忘在家,需要借用同学的银行卡让其家人给自己汇款等手法,借机窃取密码,并将银行卡掉包,分手后即将银行卡上的钱取走。 

2)有借无还,骗人钱财。称某种急用没有现钱或钱物不再身边,借用同学钱物,过后死不认账,骗人钱财。

3)设计陷阱,骗人钱财。以开玩笑为借口,让别人给他(她)写借条、欠条,过后凭此条强迫别人给他钱财;有的则是在别人归还他(她)钱物后,不归还别人借条、欠条等,事后再次强迫别人“归还”他(她)钱财。

4)投其所好,引诱上钩。一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贪小便宜、虚荣、急躁等心理,投其所好、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。 

2.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 

1)提高防范意识,学会自我保护。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,多知道、多了解、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,这对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。 

2)在日常生活中,要做到不贪图便宜、不谋取私利;在提倡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的同时,要提高警惕性,不能轻信花言巧语;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,以免上当受骗;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谋求其他利益;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;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、大胆揭发,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。 

3)交友要谨慎,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。

“要得弟兄亲,要把账算清。”涉及经济往来要学会有凭有据(字据)的交涉,或者有第三者证明人在场情况下进行,亲情友情往往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。

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,要学会“听其言,查其色,辨其行”,不能言听计从、受其摆布利用。

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: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,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志同道合、高尚的道德情操基础之上,是真诚的感情交流而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,要学会了解、理解和谅解;二是严格做到“四戒”,即戒交低级下流之辈,戒交挥金如土之流,戒交吃喝嫖赌之徒,戒交游手好闲之人。 

4)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、相互帮助,更要相互了解。有些同学习惯于把个人之间的交往看作是个人隐私,一旦上当受骗后,无法查处。有些交往关系,在自己认为适合的范围内适当透露或公开,这也是安全的需要。要尽量避免经济上的个人交往。 

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第一中学

二〇二一年三月